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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呵护“少年的你”

2019-12-27 11:26: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清流县检察院开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7日讯 “让孩子们更好地成长,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今年以来,清流县检察院在内设机构改革中,由新设立的第一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多管齐下织密保护网,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利剑出鞘

斩断侵犯学生权益魔爪

2019年10月,清流县检察院成立第一检察部,由其中3名检察干警集中审查办理辖区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

不久前,该院在办理魏某某猥亵儿童一案中,发现被告人利用在学校门口经营食杂店的便利,通过放学期间学生在其店铺门口等候家长的间隙接触被害人,进而实施猥亵行为,暴露出学校在学生接送交接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侵害学生权益犯罪案件,在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的同时,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及背后存在的校园安全管理问题,也是检察官们职责。

结合该案的办理,检察官们采取调取卷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摸排,就无证校车安全监管、异性师生单独相处、校园欺凌、学生零用食品安全等问题,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县人大及常委会、县委政法委,推动教育主管部门从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全面素质教育、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四个方面着手整改。近年来,该院共针对校园安全管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采纳。

温暖关爱

传递检察司法办案温度

“检察官,我还能够顺利毕业吗?我以后还能够当老师吗?”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是一名学生,梦想以后能成为一名体育老师,在一次同学聚会时,因酒后驾驶摩托车送同学回家而被查获。受理案件后,检察官们发现邱某某是初犯、偶犯,酒后驾驶车辆实际行驶距离较短,未造成实际损害,犯罪情节轻微。

“对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学生,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失足少年迷途知返。”秉承着“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的原则,检察官们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取侦查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以及学校代表的意见,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举行宣告训诫会。

“谢谢你们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强烈的仪式感,既让邱某某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又用司法温情让其认识到犯罪根源所在,帮助其回归社会,彰显了法律权威和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近年来,该院共办理学生犯罪案件6件12人,决定不起诉1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