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20年4月10日公告

2020-04-10 09:46: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李杰祥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李杰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李杰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李杰祥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李杰祥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杰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受让方:李杰祥

2020年4月10日

认领公告

2020年3月28日1时许,福建省连江县敖江镇幕浦村沙场内查获1起涉嫌运输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案,当场查获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57.84吨,暂扣涉嫌运输无合法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赣C7P053(赣C98R1挂)、闽AP2237(闽AC792挂)水泥罐车2部、闽AR0303(闽AM366挂)、闽AQ5112(闽AM515挂)改装油罐车2部。其中赣C7P053(赣C98R1挂)水泥罐车、闽AR0303(闽AM366挂)改装油罐车为空车,请上述被扣成品油以及车辆有关权利人自登报起6个月内到连江县公安局东岱边防派出所认领,逾期不来认领,我所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地址:连江县东岱镇东岱街东盛路18号

联系人:倪警官

联系方式:0591-26701010、13696891061

连江县公安局东岱边防派出所

2020年4月10日

认领公告

2020年3月31日2时许,东岱边防派出所根据线索在福建省连江县敖江镇浦下村高速桥下工地查获1起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案,当场查获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18.79吨,暂扣涉嫌运输无合法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5K616(闽AC532挂)改装油罐车1部。请上述被扣成品油以及车辆有关权利人自登报起6个月内到连江县公安局东岱边防派出所认领,逾期不来认领,我所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地址:连江县东岱镇东岱街东盛路18号

联系人:倪警官

联系方式:0591-26701010、13696891061

连江县公安局东岱边防派出所

2020年4月10日

认领公告

2020年3月27日1时许,福建省连江县敖江镇浦下村高速桥下工地查获1起涉嫌运输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案,当场查获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25.15吨,暂扣涉嫌运输无合法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赣C69300(赣C33Q5挂)改装油罐车1部、赣CB7383(闽F1006挂)、赣FA8172(闽AN827挂)水泥罐车2部。其中赣CB7383(闽F1006挂)、赣FA8172(闽AN827挂)为空车,请上述被扣成品油以及车辆有关权利人自登报起6个月内到连江县公安局东岱边防派出所认领,逾期不来认领,我所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地址:连江县东岱镇东岱街东盛路18号

联系人:倪警官

联系方式:0591-26701010、13696891061

连江县公安局东岱边防派出所

2020年4月10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借款人梅州金益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梅州耀仁隆贸易有限公司、梅州和谦瑞贸易有限公司、梅州锦泰宏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市锦云贸易有限公司、梅州润金欣贸易有限公司、梅州旺正宝贸易有限公司、梅州欣满和贸易有限公司、梅州润吉皇贸易有限公司、梅州弘合瑞贸易有限公司、梅州华复生贸易有限公司、梅州广德进贸易有限公司、保证人刘捷胜、巫礼兵、叶璐、吴爱兰、刘悦胜、江玲芳、李远胜:

鉴于贵方未能如期归还债款,现债权人温丽香已将:合同编号GJX26A4180208AK-L的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及抵押权转让给滕伟(身份证号350802199105048519)。特通知你方自本公告之日起,向债权受让方承担还款责任。

债权人:温丽香

2020年4月10日

傅伟彬:

本院受理原告严玉坚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仙游县人民法院郊尾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0日

林銮晴、张云兰:

本院对薛云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敖东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0日

黄华雄:

本院对原告林小艾诉黄华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8民初4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黄华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林小艾借款本金135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自2019年5月15日起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0日

陈建祥: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陈建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0日

林友忠、袁子芳:

本院受理原告米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闽0902民初6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0日

林友忠、袁子芳:

本院受理原告马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9)闽0902民初6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0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