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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检察院创新“党建+”工作品牌促进检察业务发展

2020-06-24 15:52: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坚持“党建+”模式

促进业务聚能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出台服务保障攻坚行动等实施意见,制定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依法保障台企台商权益等具体措施。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坚持一线办理案件、一线解决问题,切实把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做实做细。深化双联双扶活动,发挥“红色领航员”作用,为结对帮扶村定项目、牵产业,筹措资金60多万元,助力畅通牵头的鳗鱼养殖产业产供销渠道,在扶贫攻坚中砥砺为民之志,锤炼良好作风。

该院探寻党建与公益诉讼工作融合的工作模式,树立“高站位、高起点、高效能”理念,在全市范围内率先争取地方党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食品安全领域、校园周边禁烟、废弃口罩处理等社会公益问题,该院因案施策、精准督导,排查公益诉讼线索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份,召开圆桌会议2场,提起公益诉讼6件全部胜诉,挽回国有和集体经济损失81万余元。

同时,该院还积极探寻“党建+生态检察工作”的工作模式,先后制定《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与生态修复“相衔接”工作机制》等文件,多措并举护航生态美闽清建设,以“一江五溪”污染治理作为切入点,开展破坏水资源犯罪、闽江流域水葫芦污染治理等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立案4人,发出检察建议12件,追缴环境修复费11万余元;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禁猎(渔)区规定;落实补植复绿机制,督促缴纳生态修复基金15万元,补植林木430亩。

(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