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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0-07-09 11:18: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每朵花儿都沐浴着阳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9日讯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同在一片蓝天下,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需要阳光雨露。“司法是有温度的,对涉案的每一个未成年被害人,我们要做到应救尽救,让他们都能沐浴新时代的司法阳光。” 近日,面对记者采访时,长汀县检察院检察长陈上翼深情地说。 ???

2016以来,长汀县检察院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60件84人,其中未成年人权益受到刑事犯罪侵害的32件49人,对其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8名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及时进行了救助,共发放救助金40万元,协调解决最低生活保障4人,进行心理抚慰35人次,回访关怀42人次,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司法救助让孤儿不“孤”

“再过一个月就要高考了,你一定要吃好、休息好,以最好的状态迎接考试!”6月10日,长汀某中学17岁的高三学生小彭今年第四次接到长汀县检察院范检察官的电话。

4年前,该院在审查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该案被害人彭某接妻子下班途中被邱某驾驶小车碰撞导致双双死亡,留下13岁的女儿和8岁的儿子无人监护。

由于该肇事车辆未办理交强险及任何商业险,邱某及车主均无赔偿能力,被害人家属难以获得赔偿,两个孩子的学习生活陷入困境。检察长陈上翼听取汇报后,立即要求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检察官尽快深入被害人子女家中,一方面配合学校对孩子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及时联系其在农村居住的爷爷奶奶尽快到县城负责照顾两个未成年孩子;另一方面认真核实其家庭实际情况,及时将案情向县委政法委报告,争取司法救助。

经过协调,检察官在最短时间内为小彭姐弟俩争取到了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随后,又会同社区联系县民政局为两个孩子解决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案检察官虽然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小彭姐弟俩对被告人邱某及车主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法院也作出支持起诉的判决,但因邱某和车主无赔偿能力而最终无果。

为切实解决两个孩子的现实困难,长汀县检察院及时将案情分别向龙岩市检察院和省检察院作了汇报,先后又争取到省、市两级救助金共10万元。办案检察官将救助金及时送到小彭姐弟的监护人——他们的爷爷手上,并与其签订《司法救助金管理使用协议》,明确3笔共12万元救助金只能用于两个孩子的学习生活开支。

此后,检察官还每两个月电话跟踪回访一次、每半年定期进行家访一次,了解救助金使用和孩子学习情况,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做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去年,在检察官的协调下,小彭姐弟俩又获得了民政部门发放每人每月600多元孤儿补助,加上其他补助,彻底解除了姐弟俩就学的后顾之忧。

如今,姐姐顺利参加今年高考,弟弟在某初中8年级成绩也名列前茅。电视台将他们的故事拍成《司法救助暖人心》专题片在龙岩电视台播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更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