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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07-16 10:13: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打出“组合拳” 跑出“加速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6日讯 如何帮助这些企业既做好疫情防控,又能快速生产?清流县检察院多方发力,打出服务保障“组合拳”,为辖区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送法上门,面对面支招

“眼下正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期,更要注意法律风险防控,我们作为司法机关,应从法律角度多为企业支招,确保企业生产防疫两不误。”清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新告诉记者。

为此,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整合近期关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的法律文件,作为一份复工复产的“大礼包”,由检察干警向辖区内民营企业“送礼上门”,及时传达解读相关惠企政策,提示企业相关法律风险,为企业提供法律建议,提供全方面的法律服务。

除此之外,该院还构建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12309检察服务热线,开展防范法律风险、法律答疑、法律政策咨询活动,及时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合法诉求。今年以来该院利用服务网络解答各类法律问题20余条,有效提高了企业应对法律风险能力。

温情执法,实打实解难

“如果我被起诉,都不知道到岗的员工该如何安置,未完成的订单该如何处理。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民营企业的关心支持,我一定引以为戒,遵纪守法。”近日,辖区某生态旅游公司、汉风仿古建筑构件厂负责人陈某从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压在心头许久的大石总算落了地。

原来,2019年9月,陈某驾驶的小轿车在经过清流县某路段时,碰撞横过道路的被害人邹某某,致邹某某抢救无效死亡。清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自愿认罪认罚,且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当前,正是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时期,如果陈某被起诉,将给企业经营造成极大困难。为了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在综合全案情况后,该院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特殊时期,检察机关灵活办案思维和手段,既要严厉打击,也要温情执法,为推进疫情防控和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对于疫情期间的涉企涉疫案件,清流检察院开辟“绿色通道”,灵活调整办案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项工作组,简化办案流程,创新通过电话、远程提审等方式加快办案节奏,对符合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案件,依法从快办理,避免因疫情延长办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