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贷好友形同陌路 善意执行“唤回”中断的友谊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0日讯 原本情谊深厚的两个人,却因为一笔借款而结怨。万幸的是,通过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积极开展执行工作,双方冰释前嫌,并于近日携手向法院赠送了锦旗。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反目成仇 一笔借款毁多年友情 侯某元与侯某兵为同村村民,且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2015年9月17日,侯某兵向侯某元借款15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于2016年9月17日一次性还清,利息2%。侯某兵的妻子方某玉、儿子侯某立及母亲邹某华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并按上指印。 收到借条后,侯某元将款项交付给侯某兵。在付了1.75万元利息后,侯某兵未再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后亦未还款,侯某明遂将侯某兵连同所有担保人一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侯某兵偿还原告侯某元借款本金15万元及支付借款利息。 判决生效后,侯某兵未履行还款义务,侯某明于2017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查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善意执行 温情司法解两家积怨 得知借款无法收回,义愤填膺的侯某元多次冲到侯某兵家中想讨个说法。 “我好心帮助你,现在你分文不还,利息也不付了。做人做到这样,实在太过分了!”这样闹了几次,同村的两家人关系越来越紧张,几乎到了见面就要吵架的地步。 2019年10月,申请人侯某元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领了一笔15万余元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该案的可供执行财产,遂向龙文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侯某兵也很快找到法院,向法院说出了自己的苦衷。 原来,自从做生意失败后,侯某兵一直未找到如意的工作,家里收入微薄,没想到“屋漏偏逢连夜雨”,母亲又突然生了场大病。此次找上法院,也是请法官出面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 “不是我不想还,实在是因为生活所迫。现在老母亲大病在身,急需用钱,能否将这笔补偿款先用于老人家治病,我愿意把安置房的平方数拿一部分来由法院处置,处置完的钱再还给老侯。”侯某兵十分焦急,迫切想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