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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做强“调解三员” 提升调解效能

2020-08-26 22:36: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6日讯 城厢镇位于安溪城郊,在建项目、行业场所、外来人口等均为全县最多,矛盾纠纷也多发。近年来,安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坚持早干预、早调处、早化解,围绕严把处警环节、强化公调对接、发动群众参与等重点,全力做强“调解三员”,着力提升“可调解类”治安案件化解效能。

今年以来,城厢派出所共化解此类案件1202起,化解率达95.1%,未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和“民转刑”案件。

做强“协调员”:现场化解矛盾

城厢派出所根据辖区警情情况,以学习“漳州110”为契机,进一步改革处警勤务模式,设立3个处警组,分别由副所长带班,每个处警组分设两个作战单元,每个作战单元专门配备1名矛盾化解“协调员”,从辅警队伍中资格较老、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中遴选产生,配套制定绩效考评办法。

派出所一旦接到“可现场调解类”警情,“协调员”同步出警,到达现场后配合民警做好双方矛盾调处、化解工作,确保民警能够腾出时间和精力第一时间做好走访、调查、取证工作,防止错失证据采集“黄金时间”。

该所还建立警情“日清”“周结”制度,实时倒查、跟踪催办此类警情办理情况,确保“可调解类”警情能调尽调。

【案例】

5月21日20时许,殷某真报警称其与弟弟殷某斌因停车问题引发纠纷,殷某斌动手打了她手臂。接报后,协调员同步出警,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一方面对殷某斌因心情不好而动脚踢了其姐姐停放在其停车位的摩托车和动手打了其姐姐进行了批评教育,另一方面则对殷某真进行耐心调解劝说。最终,殷某斌向姐姐表示了歉意,一场纠纷就此化解。

做强“专调员”:合力化解矛盾

城厢派出所强化公调对接,进一步密切与司法所协同协作,由政府出资,聘请3名离退休老干部担任矛盾纠纷“专调员”。派出所对无法现场调解的纠纷类警情,实时通报给镇司法所,由派出所“协调员”和司法所“专调员”共同介入调处矛盾纠纷,确保纠纷类警情不被搁置,实时处在“调处”状态中,防止矛盾升级、演变。

【案例】

5月14日,安溪一小区有人因装修不慎从高楼坠落身亡。事件发生后,城厢派出所多次组织业主、死者家属调解,但因当事双方对致坠落责任问题、赔偿金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未能取得预期效果。

为了及时将隐患问题“清零销号”,派出所主动将相关情况通报给镇司法所,由派出所、司法所进行联合调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