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连江县检察院多举措守护海洋生态

2020-09-11 13:13: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镜头三:

打击盗采海砂探索生态修复

7月21日,法槌落下,因盗采海砂而被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的连某顺、张某钟被法院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7万元;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连某顺、张某钟、林某利用其合伙经营的采砂船,事先经与同案人张某强(已判决)等人商定采砂买卖事宜,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与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并组织他人使用采砂船在连江县浦口镇山坑砂场与连江县晓澳镇之间的海域盗采海砂,出售给张某强等人经营的连江县浦口镇山坑砂场。经审计,连某顺、张某钟、林某向山坑砂场售砂16.5853万立方,金额为215.12万元。

“非法海上采砂不仅破坏海洋资源,还影响水生生物的栖息和繁殖。”承办检察官介绍,追究刑事责任是手段,受损的海洋生态仍需要修复。2019年6月19日,连某顺、张某钟、林某向连江县检察院预缴生态修复费用共计215万元,用于受损海洋生态的修复。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