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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取款人”的末路

2020-09-15 14:24: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先后被警方抓获

构成诈骗罪受到刑罚

“取款要越快越好不能拖延!”这是老曹对“团队”队员们的要求,因为诈骗取款卡是上线从全国各地购买来专门用于电信诈骗的,如果不抢时间去取就会被冻结,所以都是当天去取款,张某、谢某等人能在1到3个小时之内完成取款。

老曹等人的行动没有逃过警方的打击。建宁县公安局民警在办理电信诈骗案中,顺藤摸瓜发现了老曹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在2017年10月至11月,先后将张某、老曹、谢某、曹某辉等人抓获。据了解,截至案发时,老曹参与提取的诈骗款金额达147.05万元,谢某为95.27万元,张某为42.5万元,曹某辉为9.28万元。

该案经建宁县人民法院、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老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被告人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被告人曹某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张文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