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9月17日公告
黄光灿: 本院受理原告许友春、叶锡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林富裕: 本院受理原告叶正友与被告林富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闽0123民初15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吴幼珠: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8076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吴幼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刘素香: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4263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刘素香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42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邹松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邹松根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2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袁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袁静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42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林美娜: 本院受理原告邱有福与被告林美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44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黄彩娇: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黄彩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2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吴文林: 本院受理原告苏璐瑶与被告吴文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的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曾曦: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行与被告曾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的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许创雄: 原告漳州傲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许创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胡寿荣: 本院受理原告林国华与被告胡寿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0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