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中院争创一流营商环境跑出“加速度”
激励信用修复 执行规范化 6月底,漳州中院与市发改委联合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及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并由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同步推送至国家发改委信用中国网站,实现法院和信用中国两个信用名单库的同步修复更新,助力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去年来,漳州法院率先全省法院开展失信清理活动,明确清理重点和举措,严格规范失信公布,失信清理率位居全省前列。 “以制度创新的方式,给确无能力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一个暂停失信、鼓励生产的机会,引导促进被执行人主动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漳州中院将善意执行理念贯穿始终。 疫情期间,该院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云执行”,确保财产的及时处置与“零接触”结案,另一方面及时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强化善意执行的八条意见》,针对涉疫情案件、企业、个人等,从灵活处理财产查封、帮扶合法融资、加大执行保障、引导征信修复、放宽惩戒限制、加快案款发放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官,实在对不起,能不能请你们帮忙做做申请人的工作,这几天我先履行一部分,剩下的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谢谢了!”被执行人徐某与申请人经调解约定在今年过完年后履行完毕,不料疫情突袭,导致一批货物被积压,履行困难。疫情降级后,主动联系漳州中院,表示尽快把货发出,用货款来履行。 了解详细情况后,执行干警便主动联系申请人沟通做工作,最终获得了申请人的理解,并在执行干警帮助下,双方重新约定了新的履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