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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检察院着力推动新时代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

2020-11-25 12:28: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B “此心安处是吾乡”

忠诚履职践使命

“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永春诗人余光中的诗,让许多人读懂了乡愁。如今,永春检察干警对乡愁有了新的解读:“乡愁是一种神圣的使命,责任在这头,希冀在那头。”

“我们以‘此心安处是吾乡’的自觉,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根本属性,深耕细作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施文凭表示。

牵头建设“未成年人关爱基地”加强法治宣传

永春县检察院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做到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坚持“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凑数”,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坚守法治原则,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类案件9件57人,提起公诉10件70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弘扬了正气。

荡污涤秽,助力清廉桃源。永春县检察院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3件3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件29人、渎职侵权犯罪5件5人。坚决服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稳妥做好人员转隶工作。并联合监察委、法院、公安局制定《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促进监察调查程序与刑事司法程序有序顺畅对接。

正如水滴会反射阳光,每一个具体的案件都会折射出公平正义的光辉。永春县检察院积极以法律监督成效维护公平正义,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0件21人,改变定性72件,追诉漏犯37人、漏罪55条,提出抗诉得到泉州市检察院支持并获法院改判16件,量刑建议被采纳率达94%。在全省率先出台《刑事执行违法行为调查工作办法(试行)》,省、市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最高检对该做法进行专题介绍。

操纵无人机进行巡查,以解决取证、固定证据难的问题。

永春县检察院致力于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积极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该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用法律智慧守护公共利益,开发“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E平台,制作《公益诉讼宣传册》加强专项宣传,县人大通过决议支持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多方探索“等外”公益诉讼,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污染、野生动物保护等生态环境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4件,均得到整改落实,推动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切实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