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漳州市公安机关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2020-12-01 15:42: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深入打击乡村治理领域黑恶犯罪——

让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龙海市港尾镇江某发、江某才等人,从最初认为某风力发电公司在建的3号风机可能影响其所在村子祖厝“风水”,要求移位,逐渐演变为采取“软暴力”非法强行索要赔偿,并形成以江某发为首要分子,江某才和江某财为骨干,江某仁、江某龙、林某章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8年,为彻底摸清该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经过,漳州市公安局决定采取提级侦办、两级联动等措施进行案件办理。随后,在两级公安机关联动下,办案民警采取多线取证、动员群众、广辟案源的方式,开展剥离式审讯和密集式调查,挖清了该宗族势力的利益源头和犯罪经过,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

同年7月,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对以江某发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11月,龙海市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

从立案侦查到法庭宣判,历时不到一年。该起黑恶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在于,这是漳州市公安机关深化打击乡村治理领域黑恶犯罪释放出的信号。

据悉,漳州市公安机关紧盯此类案件深挖彻查难、特征形成难、协作取证难的特点,确立“专案督导专办、双轨同步上案、提级合力攻坚”的办案指导思路,开展多部门联动协作、多渠道联合调查、多方式联合研判,同步提请党委政府参与指导,高标准高要求推动诉审。自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的农村黑恶犯罪案件,占扫黑除恶案件8%。

一直以来,漳州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边打边探索、边扫边研究、边建边论证”。今年来,漳州市公安机关更是在原有17项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三个完善”(即不断完善依法办案机制、完善举报件核查办结机制、完善专项斗争考核评价机制)和“三个建立”(即建立线索摸排跟踪联动机制、建立重点案件打击攻坚工作机制、建立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等六项新机制,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发展。

此外,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朝纵深发展,漳州市公安机关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50余场次,悬挂标语、横幅2800余条,张贴各类通告10万余张,发放各类宣传品30余万份。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汤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