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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2020-12-22 14:16: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重拳出击

力争“黑财清底”

长治,让群众攥稳手中幸福。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要立足当下,更应着眼长远。

如何防止黑恶势力卷土重来,让人民群众攥稳手中的平安和幸福,一直是城厢区法院党组思考的问题。

与此同时,城厢区法院成立了“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重大、需处置财产众多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成立专门工作组,不断加大执行力度。

以苏某峰、何某清、郑某杰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及敲诈勒索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开设赌场罪,共19人。2018年12月29日,城厢区法院依法判处该19人10年3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追缴赃款退给被害人、罚金等。

集中宣判一个扫黑除恶案件

由于苏某锋等19名恶势力人员在收监执行后,扔拒不履行罚金,2019年10月24日,城厢区法院执行局迅速抽调三名执行员对19名恶势力人员的财产进行处置,分赴宁德、泉州等地进行查封,冻结涉案人员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0万余元,查封车辆5部及房地产4处。

执行员努力做通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让被执行人雷某鸣家属缴纳了罚金等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被执行人何某清向法院缴纳罚金等共计人民币280万余元、被执行人梁某向法院缴纳罚金等人民币10万余元。经过城厢区法院执行局的多方努力,本案共执行到位金额人民币399.977万元。

“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强制执行涉黑涉恶案件财产,依法、公正、高效开展涉案财产处置工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努力实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城厢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曾可嘉说。

2019年12月17日,被告人黄某福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0年9月3日,在接到莆田市城厢区扫黑办转来的城厢公安分局《协助执行财产的函》后,城厢区法院迅速组织了专项黑财清底小组。

当日,专项小组的执行人员顶着炎炎夏日,分四个小组分别前往辖区内的多家金融机构的10个网点及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执行,将被执行人黄某福等12人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罚金一案中原城厢公安分局冻结、查封的黄某福及其关系人所使用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钱款等涉案“黑财”进行专项划拨、变价。

此次专项行动共划拨、变价涉案“黑财”共计人民币141万余元,美金401元。

据悉,城厢区法院充分应用“快、准、狠、精”四字诀,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持续摧毁黑恶犯罪经济基础,“黑财清底”行动见实效。涉黑恶财产刑案件已立案执行11件,判决金额为12381.8万元,执行到位率为96.11%?,打财断血成效被写入去市法院工作报告,获得上级法院充分肯定。

“我们敢于亮剑、勇于担当,及时兑现生效的涉黑恶刑事判决,维护法律权威,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让黑恶势力无生存空间、无发展可能、无翻身之机。”陈志权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