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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新罗区检察院“党建+生态检察”模式取得成效

2020-12-24 15:54: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4日讯 龙岩是红色圣地、生态福地。红色基因源于深厚的红色文化与代代相传;绿色生态来自绿水青山相伴与生态文明守护。近年来,龙岩全力打好“红绿”品牌,而新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行“党建+生态检察”模式,深度融合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突出“绿色生态”主题,成立“生态检察”红土先锋党员工作室,以党建智慧引领检察发展。

“生态检察”红土先锋党员工作室成员探索以生态检察部门和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员为主体,组建河道检察官服务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服务队、生态检察宣传服务队等三支党员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态检察工作。

河道检察官

河畅湖美的卫士

红色如何与生态绿,检察蓝相融合?新罗区检察院根据区河长制办公室按照新罗区流域情况和镇街搭配的原则确定的督导组分工安排,将全区20个镇街划分为8个片区,选派8名党员检察官,分别担任各片区河道检察官,建立“一河一检察官”制度,带领服务队成员开展联合监督相关工作事宜,增聘民间河长和河道专管员为生态检察联络员,纳入“一室N点多员”生态检察保护网,破解监督线索发现难题。

今年1月,党员河道检察官阙机兴在办理某镇某水库段非法采砂一案中,针对行政执行部门取证困难,难以查清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的问题,主动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协调,调取各卡口监控视频,并与镇政府、库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当地村干部通过现场座谈会,实地摸排等方式收集线索,同时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积极助推各项调查取证工作,短短数日,查清了违法事实,查获相关违法行为人,并作出行政处罚。

河道检察官服务队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更新理念,从“要求做”到“一起做”,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不断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目前,共形成河道检察官工作日志40余份,发现并移送涉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余条,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8份,涉及非法制砂、生猪养殖、塑料米、工业固废污染、粉尘污染等领域,推动相关涉河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了河湖水环境质量改善,建立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