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连江县检察院生态检察模式成效初显

2021-01-04 14:11: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推动综合治理  提升全面性

一个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只有检察机关努力是不够的,还需各方共同发力。在凝聚生态修复合力上,连江县检察院交出了一份令群众满意的答卷。

近年来,该院不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通过联席会议、个案会诊等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就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事项达成共识,有效整合生态环境监管资源;主动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法律帮助,构建检察权与行政权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2018年,在办理某绿化养护公司占用牛溪河道行洪区种植林木和建设构筑物共计318亩案件中,检察院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行政相对人,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圆桌会议进行协调,促成职能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制定整改和修复方案。

监督平台建设的完善更是凝聚各方合力的重要环节。通过挂牌成立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设置了专门联络员,及时掌握河湖保护工作动态;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联合县政府组织开展平台操作使用培训,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接入信息平台,及时录入案件信息,指定专人定期巡查“两法衔接”平台,摸排案件线索。2018年,检察机关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非法占用林地14.17亩用于房地产设施建设涉嫌犯罪,随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并开展立案监督,及时有效办理了这起生态案件。

2020年以来,连江县检察院已立案受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6件,进入诉前程序(含民事公益诉讼公告程序)66件,发出检察建议60件,目前有关部门回复并采纳检察建议54件,为连江县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目标,努力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 本报记者 庄然 通讯员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