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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持续推进检媒协作高扬法治宣传主旋律

2021-01-08 14:57: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答记者问

媒体提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向社会普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检察新闻如何“破层出圈”,让检察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扬捷: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把检察信息从“检察圈”“法律圈”传送到百姓“生活圈”“朋友圈”,让法治正能量传得更广更远,是检察宣传部门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

检察新闻宣传要“破层出圈”,首先,要挖掘好检察故事。但好故事并非触手可及,需要记者和新闻宣传人员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业务一线采访,用脚力眼力去发现挖掘检察新闻“金矿”。其次,要把好故事讲好。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容易接受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出来,真情讲述发生在群众身边可感知的检察办案故事。第三,要用好传播平台。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在全省建成“一网两微八端”(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网易号、一点号、天天快报、华人头条、凤凰网“大风号”、新浪网、澎湃新闻八个新闻客户端)的检察新媒体矩阵宣传平台,实现了三级检察院新媒体宣传矩阵全覆盖。同时,与《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福建日报》《福建法治报》以及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人民网福建频道和新浪网福建频道等党媒党网和主流网站开展战略协作,构建了全省一盘棋的检察宣传格局。

媒体提问:在省电视台开设《检察官说法》,双方是如何开展合作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检察院宣传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吴新华:长期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与省广播电视台保持着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从2017年开始,省检察院与省广播影视集团建立战略合作以来,在新闻宣传、栏目建设、大型活动、媒体融合、品牌推广等方面进行全面协作,及时报道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大举措。特别是在固定时间段推出《检察官说法》栏目后,全省各级检察院与省电视台共同打造普法品牌,检媒联系更加紧密、配合更加默契、效果更加凸显,也标志着双方合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检察官说法》栏目开播以来,受到了观众的欢迎,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品牌,达到了预期的合作目的、宣传效果、多赢局面。节目有效地宣传了检察职能、检察作为、检察形象,实现了双方的优势互补、双赢共赢,放大了释法普法成效!

媒体提问:《检察故事》《检察官说法》两档节目开播以来,收视效果怎样?主要有哪些收视群体?与其他普法栏目有什么不同点?怎样把这档普法栏目打造成群众想看爱看的节目?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副主任赵林:从2017年5月至今,广播栏目《检察故事》已经开办三年多,检察官和主播一起用声音讲述检察官办案背后的故事,至今播发了121期。电视栏目《检察官说法》开播两年多,根据中国最权威的收视调查机构广视索福瑞的数据,省网收视率平均在2.5%以上,最高收视率达到8%,一直位列法治类节目前茅,覆盖收视人群超1.8亿人次。两档节目受众覆盖广,无论是少年儿童、中青年还是老年人,都能从检察官的以案释法中了解检察工作职能、受到法治教育。两档节目的形式不同、定位不同、侧重内容不同,互相补益,更生动、更全面地展现了检察工作。2021年,我们将集合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之力,对《检察官说法》《检察故事》进行改进改版,让节目更适合融媒体传播,通过更多的新媒体新平台传播,提升说法普法效果。

媒体提问:《检察官说法》播出60期,其中涉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主题的占了31期。为什么要选这个业务(主题)作为普法内容,达到了什么样的预期效果?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谢辉鸣:我参加过三期节目,我所在的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之所以选择《检察官说法》这个平台来宣传我们的工作,一是因为检察机关开展法治教育的内在动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责无旁贷;二是因为推进我省检察机关特色亮点工作的客观需要。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作为我省检察工作的两项特色亮点品牌,需要通过宣传、推介来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悉、知晓;三是因为宣教工作合理的路径选择,《检察官说法》这个栏目形成了配套的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宣传矩阵,这种“一举多得”的媒体媒介正契合了我们的路径需求。

媒体提问:检察长上电视节目以案说法,这对于推动检察宣传工作起到哪些示范意义?贵院是如何开展检察宣传工作的?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2018年8月8日,我有幸作为嘉宾参与首期《检察官说法》节目的录制,借助省广播影视集团这个权威平台,将鼓楼区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经验做法及如何防范“套路贷”等警示教育介绍给广大观众,既是一种全新的体验,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基层检察院是与社会联系最紧密、与群众沟通最直接的单位,作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带头以案释法,既能提升检察宣传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也能起到带头垂范作用,推动全院干警积极投入检察宣传工作。

围绕“品质鼓检”建设要求,鼓楼区检察院持续加强检察宣传工作,连续8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连续两年获省广播影视集团颁发“新闻宣传协作先进单位”称号。

媒体提问:上电视台讲自己的办案故事,检察官有怎样的体验和感悟,对身边的同事有什么影响?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郭梨影:《检察官说法》这个节目通过视频的方式再现了检察官不同的工作场景,形象再现了检察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检察职能。我们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参与了3期的《检察官说法》,介绍了我们办理的打击非法采砂保护海岛专项检察监督工作、48小时速裁工作等被评为福建省或者全国检察机关的典型案例。感到采访与公诉席上的指控犯罪,是不同的挑战,对我们是很好的一次锻炼,提高了检察官的媒介素养,也是很多基层检察官一辈子中难得的记忆。通过参加节目,既提高个人素质,也让我们基层检察干警认识到了检察宣传是检察办案最后一道工序,是我们检察官工作的应有职责与神圣使命,是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助推器、加油站与放大镜。

(本报记者 雷闽娟 福建长安网记者 黄圣 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