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2021年第2号:1月8日福建举行应急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1-01-08 17:37: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中国日报

全国上下正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福建消防部门结合消防执法改革,主要采取了什么举措呢?请您具体介绍一下。


陈秉安

优化营商环境,就要有实质举措,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福建消防部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许多便民利民举措,特别是在全国率先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将办事程序由先检查后发证调整为先承诺开业后接受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根据承诺制度,从2020年7月份开始,福建省范围内的公共聚集场所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具备投入使用条件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后,可以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场所所在地的消防行政服务窗口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登记,向社会做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在消防公众服务网进行公告。各项制度实施后,平均每个单位的办结时间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现在的3个工作日。

同时,放权不代表放任不管,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已经符合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且已进行公告的场所,消防部门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范围。抽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依法予以查处;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作出虚假承诺的单位和个人,将列为消防安全失信行为,纳入福建省信用监管体系和联合惩戒管理范畴,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我们实施承诺告知制度,就是为了方便社会单位通过网上办事,足不出户就可以开展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登记。办理告知承诺事项可通过系统进行网上办理,系统支持用户根据所在位置自动定位城市功能,涵盖了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及表单下载等内容,对本市的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结果进行网上公告,便于民众了解本市新开业的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0年福建省煤矿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亮点和成效?


戴文鹏

刚才郑书记通报和回答问题的时候都谈到了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是由福建煤监局和省应急厅牵头,省公安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作为责任部组织开展全省的三年行动。这一项工作我们在省的层面专门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郑书记是联席会议制度的召集人。我们将三年行动工作细化为8大类29项具体的任务,建立了任务书、时间表实行挂牌作战,同时我们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十个一”的保障措施,具体推动三年行动的落实。这“十个一”我重点介绍一下,第一就是每月一会商,就是省里头的一个牵头部门每一个月一个县级进行会商,会商地方煤矿重点安全的问题。

第二是每个月一覆盖,我们要求全省所有的产煤县每一个月必须对县辖区内所有的煤矿进行全覆盖的检查。2020年以来,县级煤管部门总共检查煤矿823矿次,发现隐患4457条。第三是每一个月一抽查,我们由省里头组织了每一个月开展暗查暗访,2020年开展了8次。第四是每个月一会诊,由我们省级煤监局组织专家、技术力量对我们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煤矿进行技术会诊,2020年总共会诊了8个矿次,发现问题221条,我们提出了191项工作建议。第五是每月一分析。第六是每个季度一预警,2020年发布了4次预警通告,每一个月根据大数据分析的情况,对一些重点区域、重点矿井防范事故进行重点预警,预警我们是发到县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第七是每个月一警示,针对这些年来发生的煤矿事故,我们每一个月开展一次的警示活动。第八是每个月一督导,煤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个月开展煤矿安全的督导,2020年开展了7次。第九和第十是一矿一档,一矿一策,我们要求企业建安全责任清单和安全责任奖惩两张清单,在企业制定这两张清单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一矿一档,一矿一策,及时掌握煤矿的问题和隐患。

2020年以来不仅煤监局其他相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实际完成了退出8个矿的任务。另外省自然资源厅也开展了GNSS对井下8个出现问题的煤矿上了黑名单,对公示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立案进行查处。通过三年行动,应该说我们福建煤矿在2019年零事故、零死亡的基础上,2020年总体保持平稳,发生煤矿事故1起,死亡1人。近些年来福建煤矿在总体上控制还是平稳向好的。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