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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2月25日公告

2021-02-25 16:56: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公告

林燕婷:

本机关于2020年5月16日向你公告送达《关于限期退还购房财政奖励金(购房补贴款)》的决定书》(连自然资〔2020〕34号),公告期限60日。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决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催告你履行。因本机关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催告书》(连自然资〔2021〕51号)送达给你,现向你公告送达,本公告期限60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限你自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主动履行该行政决定,逾期未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4日

公告

林燕霞:

本机关于2020年5月16日向你公告送达《关于限期退还购房财政奖励金(购房补贴款)》的决定书》(连自然资〔2020〕36号),公告期限60日。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决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催告你履行。因本机关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催告书》(连自然资〔2021〕52号)送达给你,现向你公告送达,本公告期限60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限你自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主动履行该行政决定,逾期未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4日

认尸启示

2021年2月11日4时许,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惠好路东郊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行人无名氏抢救无效死亡,未发现死者身份证明。死者男性,体型中等,事发时死者为短发,络腮胡,上身穿着迷彩服外套,黑色裤子,年约55岁。请知情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查证死者身份。联系电话:110、054-2292229或经办民警林警官,联系电话15260922833。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1年2月25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永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木制公章一枚,章文:泉州市永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永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福宁闽剧团不慎遗失霞浦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2018年10月8日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一份,编号:350921110001,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福宁闽剧团

2021年2月2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静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该执照正、副本作废。

福建省静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马尾区正彪建材商行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马尾区正彪建材商行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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