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检察机关探索扩展公益诉讼领域
聚焦信息安全 守住公民隐私 滋生垃圾短信、形成黑灰产业链、沦为犯罪工具……在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不断受到侵害,加之法律保护机制不健全,潜在危害极大。 为此,南平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回应人民群众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迫切诉求,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利用互联网侵犯众公民个人信息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方位打造个人信息安全的法治盾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0年9月2日,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审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庞某等六人通过微信组建以总团队、大队、大区、总监、群的架构梯级的“庞澜团队”,经营“1022红利卡”项目,通过在微信群内发送虚假宣传信息,共获取近48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最终,6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书面公开赔礼道歉。 “案件的成功办理,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刑民衔接,以及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涉案关键证据等方面提供了有例可循的指引,也为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保障。”顺昌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倪文峰说。 聚焦健康成长 护住清朗风气 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促进健康成长,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法律监督职责。南平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未成年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全力为青少年健康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2020年5月中旬,建阳区检察院成立未成年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小组,深入城区内11所学校周边开展烟零售经营专项检查时,发现部分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烟草零售点销售烟草制品,部分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识等问题。 随后,该院及时向区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该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店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校园周边商户排查覆盖率达100%,发放宣传标识、粘贴标语1800余份、宣传材料3000余份。同时,对不符合合理布局规划,在中小学周边烟草零售新办和延续许可证的情形作出不予办证或不予延续的处理。 (本报记者 周新 福建长安网记者 陈宇 通讯员 林道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