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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为你 防“未”然

2021-04-12 16:10: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打好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组合拳”,

每一步创新探索,都是为了孩子们更好地成长——

“我们老师教过我们关于自我保护的知识,她告诉我们隐私部位不能让别人触碰……”;

“此前有位检察官阿姨曾来学校上过防性侵课程,还讲过性侵案例,所以我知道那个男的是骗子”;

“检察官,我听过您的课,所以在孩子受到伤害后,我毫不犹豫在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

这是发生在福州长乐三起真实的事件。这三个孩子不同年龄、不同身份,但相同的是,在遇到危险时,他们都选择了勇敢发声、用学习过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有一种爱叫“未检”。从播种到收获,长乐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一号检察建议”的精神“开花结果”。

有了法治意识

她们不再沉默

在长乐,一名11岁的小女孩到邻居爷爷家里玩耍。小女孩很天真,对老爷爷完全没有防备之心,玩耍中,老人以零食、金钱诱惑她,一双魔爪慢慢伸向了她……

很多小女孩遇到这样的事情会不知所措,但这个11岁的小女孩勇敢地推开爷爷,找准机会跑回家,并报了警,将这个恶魔绳之以法。

“我们老师教我们要有保护意识,隐私部位不能让别人触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玉芳工作室”负责人郑玉芳打电话夸奖小女孩机智勇敢,小女孩的回答令人欣慰。而小女孩的老师,则正好听过郑玉芳的课。

还有一位父亲也有过一段相似的经历。他年仅7周岁的女儿被他年逾50岁的同事性侵,得知情况后,他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我听过检察官上的课,经过思量,我决定不再沉默!”这位父亲言语坚定。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三年来,孩子们懂得判断危险,不受诱惑,有了自我保护意识;家长们懂得选择报警,不掩盖伤痛,有了法治意识;老师们懂得教授法律知识、自护知识,有了教育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