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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区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纪实

2021-04-27 14:43: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零距离”+“有温度”=暖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7日讯 “你们有什么法律上实际困难和需求可以向我们反映,倾听群众的实际诉求,帮助群众解决法律疑惑是我们检察机关为人民服务的一项本职工作。”4月23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接访来访群众时说。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近年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出发点,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工作落脚点,立足检察职能,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持续做优检察产品。

检力下沉

服务“零距离”

3月16日,城厢区检察院检察官社区驿站在龙桥街道龙桥社区“党建+”邻里中心揭牌成立。

“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注意事项看看,作为家长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防护。”3月26日上午,城厢区检察院干警来到龙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社区群众发放未成年人防护宣传手册,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我院作为全市检察系统中首家融合‘党建+’‘综治+’邻里中心设立检察官驿站,实行‘定人专班驻点+法治宣讲轮值’工作机制,延伸和下沉检察司法为民服务触角,努力在群众家门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城厢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少雄表示。

3月16日,华林园区三威鞋业也设立了检察官企业驿站,突出涉企产权司法保护,以协助民事行政权益维权、开展涉案企业经济影响评估等为主要职能,打通贯彻落实检察助企11项司法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截至日前,检察官企业驿站已开展“一刻钟法治课”、检企党建共建2场次,参与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士及员工近百人。同时,该院已制定出台《检察官驿站机制实施细则》,拟于近期陆续铺开检察官校园驿站、乡村驿站工作。

执法“有温度”

办案“有速度”

3月2日,随着审判员敲响法槌,由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傅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当庭宣判。该案自侦查、起诉再到审判,仅历时32小时,是城厢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案机制办理的案件。

城厢区检察院通过适用危险驾驶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工作机制,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切实做到提速增质。同时,该院运用人性化手段执法司法,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现在宣布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拟不批准逮捕决定。”3月11日,城厢区检察院就张某某涉嫌伪证罪一案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

承办检察官沈莉莉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向侦查机关做伪证称其曾向林某以低价购买假冒某知名品牌短裤并出具送货单,但其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基本证据已经固定,其行为较为轻微。此外,该犯罪嫌疑人在石狮市经营一家服装厂十年有余,为保障其服装厂正常经营、健康发展,综合各方证据条件,社会危险性较小,故无逮捕必要。

截至目前,城厢区检察院召开不捕不诉公开听证3场次,上门开展依法提讯或认罪具结2次,依法适用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12人、相对不起诉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