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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法院: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2021-05-12 15:22: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调解感言:

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后,该案的争议焦点和症结所在都较为清晰,有了较好的调解基础。承办法官有针对性地找到了案件调解的突破点,耐心地向双方诠释法律依据,提出调解建议。

适当指出张某败诉风险,增加了本案调解的可能性。承办法官张弛有度,较好地把握了调解的节奏,交叉组织面对面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良性对话,最终就争议焦点达成较为一致意见。

多点耐心,多花点时间,向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让当事人对自己行为会引起的法律后果有清晰的了解,不仅能够解决本次纠纷,还能够规范当事人以后的法律行为,能够起到从源头减少诉讼的引导效果。最终,让当事人当庭拿到劳务报酬,这就是对法院工作最好的肯定。

(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同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