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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清:执行路上写忠诚

2021-05-18 10:28: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8日讯 从跨省腾退近6万多平方米厂房,到办理“闽东某船舶”“某电机”系列案,再到福鼎某酒店经营权转移等一批大案难案……十年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政委、执行长黄锦清攻坚克难,攻城拔寨,积极践行探索“审执分离”改革模式,带领执行警务团队强制腾空不动产近千宗,拘留拘传160人,移送拒执罪32件36人,执行到位金额近20多亿元。

日前,记者走进宁德中院,聆听这位执行“青锋”的故事。

执警合一显法威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实践证明,只有敢于‘擒拿’,加大失信的违法成本,案件执行才能取得突破。”黄锦清说到。在多次棘手的执行任务中,他依法运用各类法定强制手段,让执行“武装到牙齿”。

“我们是执行干警,请协助核查闽JXXXX9小车近期高速公路通行情况。”2019年4月16日,黄锦清带队出现在宁德南高速收费站。

原来,早年叶某在家是小车时与林某驾驶的摩托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十级伤残。民事判决生效后,叶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当日,黄锦清知悉叶某会在每日固定时段经宁德南高速前往罗源,遂带队前往该卡口,在其出现后将其成功控制,让这名有能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老赖”全额支付了申请执行人林某赔偿款。

为了突出执行工作的的强制性和威慑力,宁德中院最早在全省成立了执行警务组,实行强制措施警务化,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黄锦清除了办好自己手上的案件,还带领执行警务组集约办理了清场、拘留、强制搬迁、搜查、移送拒执等强制措施。他的执行“初心”与“使命”,是对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的坚定维护。

善意执行惠民生

2021年3月31日,在宁德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郑先生从黄锦清手中接过一叠厚厚的现金后,连连表示感谢:“在法院帮助下,房产证能办下来已经很感激了,没想到我房子都卖了,今天还能拿到6万多元违约金。”

郑先生曾是宁德某小区业主。在购买某小区楼房后,却因房地产公司资金断裂无法如期交房。从2011年起,近千名像郑先生这样的业主涌进法院起诉该公司,这也让黄锦清饱受压力和煎熬。

一边是众多购房户和债权人的步步紧逼;一边是房产公司名下财产“僧多粥少”,法院执行工作变得进退维谷。可他丝毫没有退却,在各种矛盾中优先解决涉民生问题,将这块“硬骨头”啃了下来。

2018年,宁德中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做法,坚持“善意执行”理念,支持企业继续生产建设。截止目前,385名业主办理了产权证,累计和解225户,累计发放违约金1375万元,发放农民工工资756万元。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让执行不再难”为题报道了该系列案件,该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执行案例,在全国引起了不小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