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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楼长“管源头”“治未病”

2021-05-26 13:29: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助建“微景观”

搭好法治宣传优平台

每到天气晴好的周末,台江法院法官林静都会从家里抱几本法律书籍,来到小区公园的法治图书角,为邻居讲解法律法规,回答各类咨询。叶阿姨是她的“老顾客”。

叶阿姨自老伴过世便独居生活,因为办理遗产分配引发冲突,两个儿子谁都不愿意回家看望她。叶阿姨虽然难过,但觉得儿子每个月都没少给生活费,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

直到某天在小区公园遛弯,听了“法治楼长”林静讲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叶阿姨才知道“常回家看看”不再只是子女的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责任。

法治图书角是台江法院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元素融入美丽小区建设,联合“法治楼长”所在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打造的普法“微景观”之一。“微景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为主,结合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综治平安、合法信访等内容,建成了法治文化墙、宪法步道、民法典景观石和法治图书角等多形式的宣传载体,将晦涩的法律知识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样式予以展现。

经过对叶阿姨和其两个儿子的普法,最近,林静常常能听见叶阿姨家传来孩童的欢笑声。

倾心“邻调解”

开辟诉非联动新阵地

“每天,我都是被广场上的大喇叭给吵醒的……”家住福州某小区的小李很无奈,每天早晨6点半左右,不少老年人就组织在他家旁边的空地上跳舞健身。为这事,小李等人找过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也找过物业,可都没什么用。

千金买屋、万金择邻。在该纠纷调解过程中,台江法院的“法治楼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劝说年轻人“过日子,哪能没个锅碗碰着瓢盆的时候”,要理解老年人有锻炼、社交的需要;对老年人解释《民法典》已明确将生活安宁权纳入保护,不妨碍他人是文明素质的基本体现。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老年人将广场舞开始时间推迟到工作日早上8点、周末早上9点,年轻人也不再进行阻挠。

“以前觉得法官离群众很远,现在法官就是我们的楼长,出门可见、随时联系、能聊微信,小区的纠纷也就少了。”该小区物业主任感慨。

“要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法官就不能只坐在审判席上。”台江法院要求“法治楼长”要与居民多沟通、常联系,建立信息收集网。对邻里纠纷,要细心聆听、充分了解矛盾焦点,配合社区干部、物业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释法、用情说理;对超过自身业务能力范围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及时联系对口业务部门同志参与调解,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早一米”。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谢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