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检察院以“三个抓手” 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
在奋发有为中践行使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8日讯 “从办案运行环节着手,健全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5月25日,连江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星介绍,他们通过“三个抓手(抓流程管理、抓案件评查、抓工作监督)”规范化业务工作,以办案质效提升为目标有序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抓流程管理 督促纠正瑕疵 近日,连江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发现,女子徐某某伪造资料企图骗取暂予监外执行。原来,徐某某以其尚在哺乳期为由申请监外执行,检察官通过审查证据材料,发现徐某某提交的孩子出生证明签发时间竟迟于提交材料的时间,且徐某某多次检验报告均为外省一家生育服务中心提供。 案件最终得到妥善处置。为防止此类骗取暂予监外执行及脱漏管现象的发生,检察院重新优化流程,对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实行全过程的同步监督。 如今,连江县检察院组建综合管理信息小组,实行流程监控一体化、全程督促预警、量刑建议说明,对个案实施定点监控,及时发现并督促纠正流程瑕疵、操作违规以及办案超期、程序违法等问题,实现对办案活动的全程监管。 抓案件评查 提高办案质效 “挂案”是指一些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既不了结又不向前推进,出现“疑案从挂”的现象。“‘挂案’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大大降低了司法诉讼效率。”连江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宝东介绍,该院全面梳理、审查从2017年起公安机关立案后长期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通过抓案件评查,倒逼检察官提高办案质效。 为做好“挂案”清理工作,连江县检察院充分论证后续侦查的可能性、必要性,先后向公安机关制发《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和《通知撤销案件书》30份,坚持当面送达经办民警并充分沟通目前案件侦查情况,推进相关案件办理。 通过“挂案”清理,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挂案”定期梳理机制,明确“挂案”标准,重点关注涉民营企业和对当事人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依法及时作出终结性处理决定;同时,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定期对相关案件进行排查梳理。 此外,该院修订了《诉讼档案归档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归档前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落实评查工作向检察长和检委会负责制度。2016年以来,共对1601件案件开展评查,评查发现并反馈不规范问题306条,相应提出评查意见30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