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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全省法院先进个人”郭丽清

2021-06-03 11:04: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不畏困难:

柔弱肩膀勇挑千斤担,

以初心守护司法使命

从事一线审判工作10余年,郭丽清先后在不同的审判业务部门工作过。但不管到哪里,她都不畏困难,积极承担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

在生态资源庭期间,针对生态刑事案件的特殊性,郭丽清注重森林植被的恢复,近三年以来已督促、落实“补种复绿”100多亩,促使被破坏生态环境的有效恢复。对林业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疑难复杂案件中出现的法律规定不明确问题,她都认真钻研,作出的判决均得到上一级法院维持认定。

除了做好审判业务本职,郭丽清还积极参与生态司法品牌创建工作,撰写了《关于加强桃溪流域保护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等。在包括她在内的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下,永春法院被确定为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她所在的生态庭也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并获集体三等功。

2020年伊始,因行政案件管辖改革,永春法院开始受理跨区域行政案件。此前永春法院已多年未受理行政案件,加上近年来行政审判工作也发生了较大改变,大家对重新办理行政案件都有点畏难情绪。关键时刻,郭丽清挑起了这副重担。

办理行政案件要熟知法律、行政法规及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才能更好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专业知识,迅速“转型”。在办理行政案件中,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确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审结的行政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同时,她还注意总结本地区行政机关涉诉案件情况,形成呈阅件提交县委,为永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