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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全省法院先进个人”郭丽清

2021-06-03 11:04: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坚守审判一线的“多面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日讯 法官、警嫂、二胎妈妈……她的身份多重,小小的身体却爆发出惊人的能量,把这些责任一一扛在肩上;研究室、生态资源庭、刑庭……她的岗位在变,却初心未改,无论在哪个庭室,她都迅速适应,用专业的审判维护公平正义。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她用默默耕耘谱写着一首人民法官的信仰之歌。

她是郭丽清,现任永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09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审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近千件,是少有的“跨界”业务能手。今年1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公布了《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郭丽清获评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心系百姓:

只要有一分和解可能,

就尽百分之力调解

郭丽清扎根最基层,在心系百姓冷暖之中传递着对法治的信仰。审理民事案件时,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纷,她充分利用所学所知说理说法、调处纠纷,努力做到只要有一分和解可能,就尽百分之力调解,让当事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2019年,其办理的民事案件调撤率居全院第一名。

“这片山林是我们小组的,你们不能在这里种茶!再敢来,我们不客气了。”2019年,郭丽清承办了一起涉林地侵权纠纷。纠纷涉及达埔镇某村民小组,由于关乎农民群众最在意的土地问题,双方当事人都很激动。村民之间一度火药味浓重,矛盾一触即发。

郭丽清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召集村民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引导双方放下口头的争执,在法律的框架内协商解决矛盾。另一方面,她多次到林权登记中心调阅了解涉案林地林权的具体情况。经过调查,她认定这是一起林权争议,按法律规定,这类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这个案件程序上要结案很简单,驳回起诉就可以,但这是关系农民最切身利益的土地问题,我不能就这样一驳了之。”于是,郭丽清又先后多次组织村民进行调解协商,把政策、法律“掰开揉碎”地跟村民们说透说清。最终,双方终于解开心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群众的烦忧不仅是挂在嘴上,更要放在心上,把心放正,用真心贴近群众,群众才会相信法官。”郭丽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