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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反家暴审判的“开拓者”

2021-08-10 10:25: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0日讯 忠诚、为民、担当、作为,是陈静孜孜以求的工作信守。她敢为人先、开拓创新,为妇女儿童撑起司法保护伞;她百折不挠,努力奋斗,推动了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进程;她忠诚为民,甘于奉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和谐社会、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敢为人先

开创反家暴审判先河

从0到1,是陈静这个反家暴审判“开拓者”写下的故事。

2008年,莆田城厢法院成为全国首批九个《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试点法院之一。陈静被组织寄予厚望,成为了反家暴合议庭的首任审判长。

大胆创新,她将最前沿的理论注入司法实践。

2011年,陈静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我老公经常击打一个白布包裹的篮球,白布上写着‘我要打小丽、打死小丽’,有时候他还动手打我。”这名叫小丽的女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陈静敏锐地意识到,这名丈夫的行为是典型精神暴力。当时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也没判例可依。陈静认为,作为试点法院,她应该走出这一步,认定该精神暴力属于家庭暴力,同意妻子要求的赔偿精神损失费。

此案一审判决完即生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时这起典型案例时,首次将精神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范畴,同时该审判成果也被反家暴法吸纳。

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陈静还总结出一套内功心法——五环维权法,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成为审判样本在全国推广;创下11个“全国第一”,立足一个基层法院,开创反家暴司法审判先河。

推动立法

诠释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

理论指导审判实践,审判实践反哺理论。

陈静说:“接手反家暴审判前,我就是个‘小白’,审理案件时,我只想做好我的案件,从没想过我的工作能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想法在一次国际研讨会上改变。那是陈静第一次站在国际的舞台上,在国际的研讨会上讲述反家暴的审判实践。

2011年起,陈静受最高人民法院推荐,开始参与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活动,并参与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赴美考察、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立项论证调研、国务院法制办反家暴立法座谈等。

“在学习过程中,我学习到许多国外先进的反家暴理念,理念指导实践,并努力将案例转化为审判成果,并为反家暴立法提供依据。”陈静回忆道。

2015年11月25日,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最后一站的基层调研听取了陈静的立法建议,她的多项审判成果被《反家庭暴力法》吸纳,为推动全国人大反家暴立法进程作出了贡献。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其中不乏城厢法院的审判实践中探索出的经验成果:精神暴力首次纳入家庭暴力范畴、确立强制带离、妥善安置、独立人身保护令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