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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企业破产案审理“龙岩样本”

2021-09-01 14:02: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推进“执破直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日讯 近日,龙岩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受债务人委托,与债权人代表一同来到连城县人民法院。双方表示对破产和解成功感到满意,当场向经办法官赠送两面锦旗以表感谢。

原来,王某与龙岩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向连城法院提起诉讼。考虑该公司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连城法院遂将该案移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1月28日,龙岩中院指令连城法院审理龙岩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最终,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该起执转破产案件以破产和解方式顺利终结。

近年来,龙岩中院全力推进“执破直通”工作,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助力优质资产的困境企业实现重生,促进市场资本盘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龙岩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龙岩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227件,推动破产和解结案16件,释放价值近20亿元的沉淀资源。

府院联动 凝聚合力

“执破直通”是针对执行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企业存在资不抵债等问题,在征得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将案件移送破产审判部门进行破产审查的一项机制。如果被执行企业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则裁定受理该企业法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要经过法律程序,而企业破产并非“一破了之”,其中涉及了职工安置、信用修复、资产变现、税费处置等大量问题,没有政府的深度有效参与,企业破产工作无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因此,龙岩中院在“执破直通”机制设立之初,便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积极整合调动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优势,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推动破产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

“作为省内首个制定出台《执破直通实施意见》的法院,我们先行先试,以府院联动为突破口,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打造破产审判‘龙岩样本’,积极探索‘执破直通’审判的‘龙岩经验’。”龙岩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负责人张煌忠介绍说。

龙岩中院首先协调龙岩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协调机制实施方案》,建立由法院、发改、工信、财政、税务、金融监管等20个部门共同参与的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审理、多方合力”的破产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今年以来,龙岩中院针对企业破产处置中涉税问题、股权变更与注销登记以及企业破产费用保障等问题,分别与税务、市场监管、财政等多家单位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全力打通破产实务中最为关键的三大堵点。从而进一步优化了破产处置程序,降低破产案件办案成本,有力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