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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银行卡赚“快钱” 骗子“帮凶”被判刑

2021-09-01 14:22: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日讯 “没想到一时的贪心,让我和朋友付出了惨痛代价,也让他人被骗受害。”被告人吴某甲追悔莫及。近日,由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为不法分子提供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支付结算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宣判,吴某甲等3名被告人分别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至2.5万元不等。

2019年6月,吴某甲在和黄某甲聊天时,黄某甲说“不用干活不用出力,只要以个人名义去各大银行办理银行卡而后出售,就能获得每套卡850元的高额报酬。”吴某甲听后觉得这样简单的“发财之路”肯定有问题,但还是动了心思,并立即采取行动。吴某甲在明知银行卡具有网络支付结算功能,朋友可能会利用其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仍然在中国移动营业厅注册一个新手机号,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各办理一张银行卡,开通了个人电子银行,并将上述2套信用卡(包括银行卡、取款密码、U盾、绑定的手机卡等信息资料,下同)交给黄某甲,非法获利1700元。

尝到甜头的吴某甲,还“大方”分享这个赚钱方式。2019年7月,邀上其朋友黄某乙和经济困难的闺蜜吴某乙,用同样的方式办理银行卡出售,其中黄某乙办理了3套信用卡,吴某乙办理了2套信用卡。2019年9月,想赚更多钱的黄某乙还注册成立一家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移动营业厅又注册了一个新手机号,在两家银行各办理了一套对公账户,并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印章、新手机卡号、两张银行卡、U盾及密码等物交由吴某甲出售。黄某乙非法获利共计5050元,吴某乙非法获利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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