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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中院妥善执结茶企分立纠纷案 三家企业笑开颜

2021-09-09 15:39: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既不影响企业商誉,又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南平中院妥善执结武夷山某茶企分立纠纷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9日讯 在执行案件中,许多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矛盾激烈,如果采取机械性的执行手段可能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从而造成被执行人进一步抗拒执行。以下两起案件中,执行法官将司法调解与执行和解有机结合,不但成功执行到位,更化解了案件双方矛盾、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有力实现了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武夷山某兴茶叶公司向执行法官送来锦旗

“善意执行护茶企发展,公正司法促社会和谐。”近日,被执行人武夷山某兴茶叶公司周经理风尘仆仆地赶到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执行局法官张翔手上。同日,申请执行人杭州某永控股有限公司及深某岩茶公司亦向南平中院发来了一封感谢信。

原来,这一切源于一起茶企分立纠纷案,在南平中院执行法官抽丝剥茧、不畏艰辛的调解下圆满化解。

协议履行引纠纷

合作伙伴对簿公堂

武夷山某兴茶叶公司是当地的一家知名茶企,经营某品牌系列茶叶店;杭州某永控股有限公司注资数千万元助力该茶企业做大做强,共同注册成立了深某岩茶公司。

因双方合作营销战略不同、营销成本估算不足,茶企发展步伐迈得太大,造成企业资金链紧张。2016年9月22日,双方对合作公司进行分立结算,并达成分立协议。

协议签订后,双方在履行中产生纠纷,2021年5月20日经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某兴茶叶公司尚欠深某岩茶公司及投资人杭州某永公司应收款480万元及仲裁费律师费等30万元。因未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深某岩茶公司与杭州某永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平中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执行。

善意执行促和解

主动沟通双方当事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及其相关企业采取查冻扣措施,但是面对申请执行人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措施时却犯了难。因该案双方当事人原是合作经营的生意伙伴,如强制执行必然导致企业商誉受损,影响双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加之被执行人某兴茶企主动联系法院并申报财产,请求组织执行和解。

为此,南平中院执行法官认真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沟通双方当事人,在对该茶企依法采取冻结银行账户及公司股权等保全措施后,为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暂未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

此后,执行法官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线上方式组织多次调解,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沟通协商,在双方代理人律师积极磋商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初步的执行和解方案:由被执行人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510万元。随后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方沟通,促成被执行人积极筹措首笔和解款项,并定于8月10日前由被执行人一次性还款16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余款每月清偿20万元,直至款项结清,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5万元,并约定于8月1日到执行法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