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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自然之美 铸山水“检心”

2021-09-30 10:31: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治理“实起来”

结合办案实际,泉港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公益难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联合有关行政机关共同梳理问题清单,研究解决办法,破除资源保护的“中梗阻”。

在出某强滥伐林木一案中,出某强违反森林法,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分别组织工人采伐涂岭镇黄田村等山场的林木,经鉴定,被伐林木经济价值达80万余元。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对出某强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支付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及生态修复费用共计77余万元。出某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积极主动缴纳了上述费用,该费用缴至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用账户,用于生态修复。该案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当地村民纷纷表示不能乱砍滥伐。

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异地替代性补植复绿,进一步发挥了基地惩治、修复、警示、普法作用。

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强起来”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涉及方方面面,不是仅靠检察一家就能解决的,为讲好泉港生态检察故事,泉港区人民检察院用心凝聚多方共识,推动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泉港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协作调查取证、联合督促整改、案件信息共享等工作配合,逐步探索和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机制,依法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联合开展生态环境巡查,共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与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推动将实践成效固化为制度成果,服务保障山水林田湖草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此外,建立涉河涉林“绿色”办案通道依法快处,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用好用足诉前磋商程序、圆桌会议等制度,联合行政机关依法对损害水(林业)资源、威胁生态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系统观念发挥检察职能,注重检察履职关涉环节的统筹协调,建设“河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智慧平台,联合设立指挥调度中心,通过利用“数据共享+业务应用”的能力,围绕“四个实现”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在协同高效、合力前行上见到更大成效,切实提高双长协同的监督质量和治理效果,确保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吴迎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