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坚守初心办好案 检察温情暖人心

2021-10-08 16:25: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明溪县检察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司法办案实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8日讯 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是刑事诉讼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改革举措。自正式实施以来,明溪县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4.24%,确定型量刑建议率达92.59%,法院采纳率达100%,彰显了司法温度,实现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

繁简分流 提升办案效率

“我知道错了,我认罪认罚。”不久前,明溪县检察院对3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出庭集中审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这是该院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个工作缩影。

其间,该院认真规范办案流程,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告知3名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及认罪认罚将导致的法律后果。3名被告人在值班律师的法律援助下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过程中,3名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为有效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我们进一步规范办案机制,专门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根据案件的性质,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从简、从轻、从快办理,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勇介绍,该院通过完善制度保障、加强多部门联动,严格规范办案标准。通过与公、法、司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制度适用的无缝衔接,对适用速裁程序、量刑幅度、值班律师制度等内容加强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准确。

宽严相济 彰显检察温情

“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我自愿认罪认罚,将用亲身经历告诉身边的人不能酒后驾车。”这是该院依法对一起危险驾驶罪案提起公诉,法院当庭采纳量刑建议后被告人陈述的一幕。

去年7月,罗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当场查获。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罗某是贫困户,家中还有母亲需要赡养,于是主动为其联系家人,安排其服刑期间母亲的赡养事宜。考虑到罗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且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依法在量刑建议中减轻了刑罚。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该院宽严相济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和量刑建议工作精准化、规范化的一个缩影,充分彰显了司法办案的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