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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少年向阳而生

2021-11-19 15:51: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闽侯县检察院打出未成年人保护“组合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 为实现对未成年人实施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闽侯县检察院不断推动专业化办案、精细化维权以及社会化保护,多措并举打出未成年人保护“组合拳”,筑牢未成年人防护网。

“网格化”实现强制报告线索

发现全覆盖

近年来,闽侯县检察院梳理总结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点,解决侵害未成年人行为隐蔽性强、发现难、取证难、惩治滞后的突出问题,凝聚各方力量,依托“福州市网格化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纳入网格化管理,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您有一条信息需要处理!”2020年1月底的一天,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陈胜男手机上的“福州市网格化管理平台”APP上跳出了这样一条消息,显示平台发现一条闽侯县医院医生网格员报送的线索,线索内容是“发现一未满14周岁幼女怀孕”,该线索在平台上马上被流转至县公安局办理。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这是闽侯县检察院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网格化管理以来由网格员报送发现的第一起刑事案件,体现了对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的全面覆盖性作用。

据悉,目前,闽侯全县已设立94名网格员,负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报送工作,解决了“谁来报送”的问题。同时,由县民政局负责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员,由各村(居)委会、社区儿童主任担任,团县委及县妇联乡镇工作人员配合,打通“谁来报送”的村居工作“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已受理村居儿童主任报送的线索5条,对涉及的5名未成年人均已完成调查、安置工作。

为了使线索收集便捷化,闽侯县还首次在强制报告制度中引入网格化管理平台,通过“e治理”手机APP及时上报侵害线索。网格平台上还设置报送员、处置员、监管员“三员”角色:由县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妇联、团县委分别设立报送员,负责线索报送工作;由公安机关设立处置员,三日内反馈线索处理情况;由检察院设立监管员,依法监督办理情况,实现线索办理流程化。

“124”助力未成年人

远离电子烟侵害

9月3日,闽侯县检察院联合县烟草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开展开学季市场专项检查。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间段,检查电子烟商户是否有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闽侯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青少年吸食电子烟现象多发,对未成年人造成多重危害。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闽侯辖区大学城在校师生多、电子烟潜在吸食者数量大的特点,闽侯县检察院联合烟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多部门开展电子烟专项整治行动。

除了联合执法行动,闽侯县检察院还积极协调召开座谈会,探讨如何推进烟草专卖普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并构建“124”普法宣传体系,即构建一个联合宣传机制,依托线上和线下两个平台精准推送普法内容,利用校园、社区、网络、商户四个载体实施具体的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建立联合普法机制,教育部门主动在全县中小学发放《告家长的一封信》,向学生家长宣传电子烟危害,并让未成年学生承诺不吸食电子烟。同时,将电子烟吸食纳入文明校园考核内容,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无烟校园”评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