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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司法利剑 护一泓清水

2021-11-26 11:15: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南安市人民法院司法护航河湖生态水系建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6日讯 自“河长制”推行以来,南安市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工作,因地制宜,打出了保卫碧水清河的组合拳。

利剑斩污

筑牢司法屏障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如果水质被破坏,危害的是一方大生态。我们一定要严厉打击破坏流域环境违法行为,为南安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保驾护航。”南安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洪江波如是说。

南安某公司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南安生态环境局作出罚款10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9月30日,因南安某公司未主动履行处罚决定,南安生态环境局向南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11月18日,南安法院经审查认为,南安生态环境局的行政行为执法主体正确,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程序合法,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南安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起涉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仅是南安法院依法实现涉水违法行为快查、快审、快结的具体实践之一。近年来,该院坚持高标准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由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负责涉环保非诉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以及执行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环境行政监管职责,积极构建环境综合治理新格局。针对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存在的行政争议,严格依法全面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创新搭建“官民互动交流”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值得一提的是,南安法院在依法严惩非法采砂、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注重预防性司法与修复性司法相结合,通过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导入专家力量参与案件审判,探索完善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持续改善辖区流域环境治理。

2020年以来,依法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34件,审查涉环保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2件……一串串数据,见证着南安法院积极为南安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司法屏障的努力。

多元共治

呵护一江碧水

助力绿色发展并非一出“独角戏”,南安法院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协调发力的水环境保护与共治体系,确保坚决打赢“三大治理”攻坚战。

11月5日,南安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洪本合、南安市水利局党组成员陈少坤等一行,深入南安蓝溪湿地公园、武荣公园开展巡河工作,实地查看了河流水质、水域环境,仔细询问了有关人员对流域的日常管理情况,重点对河流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影响水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巡查。

“我们将‘河长+法官’制进行了延伸,建立了‘湿长+法官’制,并按要求、按实际确定巡查频率,及时排查问题、整改问题,变‘问题清单’为‘幸福清单’。”洪本合认为,只有树立共同治水的理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域治理问题,确保“一河清水向东流”。

立足纠纷源头预防,该院不断加强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主动联合纪委监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部门,组建涉环保联动办案工作小组,对涉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执行回访”制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督促企业和个人履行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从而破解环保执法处罚案件的瓶颈难题,确保污染行为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