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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未检”:用爱护你一路成长

2021-11-29 12:22: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2011年10月,福清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正式成立,今年它刚好满“十岁”。10年来,福清“未检”深耕细作,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未检”,即“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同时开展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暖心工作。

如果说每个孩子都是一粒种子,十年来,福清未检人用孜孜不倦的努力耕耘,保护每一粒种子茁壮成长,让歧途上的孩子重回正轨,让受伤的孩子重展笑颜,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之路。

福清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十年韶华,弹指一挥间。十年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设立了福州地区首个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现已更名为“第七检察部”)。十年来,从最初的“捕、诉、监、防”转变为“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从单纯行使刑事检察职能到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刑事执行、公益诉讼案件统一集中办理,福清未检勇于先行先试,敢于开拓创新,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持续不断地推出首创性的制度、可行性的经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十年探索之路

回首过去十年,福清未检的探索之路渐走渐宽。

作为全国首批最高检开展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单位,福清未检成功办理全国首起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就是探索路上的“重头戏”。

这起案件要从2018年3月说起。据福清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文介绍,当时,办案检察官在对三起同类型“黑校车”危险驾驶案件梳理分析时发现,“黑校车”超员接送均来自民办无证幼儿园。

涉及未成年人无小事,为了摸清背后的真实情况,检察官走访了16家民办幼儿园,了解了无证幼儿园背后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然而,该案的难点在于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是否属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畴。根据当时的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对行政公益诉讼范围的规定,是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

那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是否属于这个“等”外领域呢?作为首起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的探索,福清未检人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论证,同时逐级向最高检请示该案,得到可以进行大胆探索的批复。

随后,福清市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形成多部门联手化解多头治理难题,促成清理整顿全市16所无证幼儿园,妥善安排1500名幼儿学前教育问题。

这起案件的办理被写入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大事记,得到高检院领导、省委省政府三位领导的批示肯定。2018年,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还专题报道了这起全国首例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十年里,这样的“创举”还有不少。近年来,福清未检还努力探索办理了眼镜行业、游泳场所、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电子烟等涉未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未成年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