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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 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12-15 11:35: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闽清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小院大作为”基层检察实践之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5日讯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标定了行进航向,照亮了全新航程,必将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发展阶段取得更大成就。

闽清县检察院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积极探索“小院大作为”的基层检察实践之路,更加主动服务大局,更加扎实履职尽责,努力为“十四五”时期闽清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动员部署

强化学习促提升

“学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要下苦功掌握核心要义,更要深入探究如何将思想融于检察工作,特别是要立足闽清实际……”近日,闽清县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集中研讨现场气氛热烈,20多名干警围坐,轮流分享学习感悟。

今年8月23日,该院召开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动员部署会,在会上明确了为期两个月的工作与学习教育安排。

据悉,该院制定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每周学习计划,并在学习研讨中着重突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头雁”功能,引导干警通过“自主学+集体学”“研讨学+交流学”等方式,深入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

“我们已开展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4场,两个支部也严格按照学习计划以‘读书班’‘主题党日’等形式每周开展集中学习。”该院第二党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干警们学习热情高涨,积极撰写、分享学习心得。”

查摆检视

突出重点抓整改

大局意识是否增强?办案质效是否提高?参与治理是否主动?规范司法理念是否树牢?这些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需要深刻查摆的问题。闽清县检察院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部门会议,组织干警认真对标对表,深入自查、互评互查,并积极落实整改。

“学习并不止于理论,更重要的是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做到时刻对标、不停整改、不断提升。”该院检察长陈绍雨表示,“这也印证在我们检察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闽清县地处山区,生态资源丰富,如何加快升级生态检察新模式,更好适配县委提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目标是该院长期思考的问题。9月6日,该院联合县林长办公室挂牌成立福州市首个驻县林长办检察联络室,探索落实信息资源共享、线索双向移送、案件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通过凝聚多部门合力,打造“林长+检察长”协作护航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

此外,该院针对建筑垃圾破坏河道环境、猪粪淋溶废水直排入河等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1份,促成县政府牵头部署开展闽江两岸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非法养殖场7处。

同时,该院会同县法院、司法局、公安局联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保证金提存办法,并促成7名盗采河砂犯罪嫌疑人向财政专户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4.4万元,有效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助力高颜值美丽闽清建设。

“我们通过不断检视整改自身问题促进法治思想更新,带动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推进检察工作常谋常新。”陈绍雨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