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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浦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姚胜宇

2021-12-21 12:38: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律作利剑 司法为人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1日讯 姚胜宇,1984年进入浦城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2013年,他走上林业庭庭长岗位,扛起了以法为剑、守绿为民的重担;2019年,他转岗民庭,扎实续写定分止争、公正司法的篇章。37年来,他从平凡的法警岗位干起,一步一个脚印,经过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多个岗位历练,始终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用纯粹和忘我诠释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业务精专 担当敬业

2018年2月,春节刚过,余寒未消,几辆货车频繁地从浙江省运货至浦城县,这些货物不是用于销售,而是由司机找寻煤厂料场、园区废弃土坑等场所直接倾倒。2018年3月,货车司机廖某波等人在浦城县工业园区再次倾倒固体废物时被当场查获,由此牵出了一个跨省非法运输、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大案。

面对这个跨省案件,姚胜宇深知办理难度大、任务重,他及时制定周密的办案计划,细针密缕厘清案情,寻丝觅迹找准证据。接手案件的几个月里,他多次实地勘查取证,提审嫌疑人,无数次调阅卷宗研究分析,案件脉络终于清晰地呈现在办案人员眼前。

案件审结后,8名涉案人被依法判刑。该案作为一起典型的跨省非法运输、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案,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的有效实践,该案被评为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2019年度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个案的完美终结,并没有让姚胜宇止步。他从该案中认真汲取经验,积极探索开展生态修复机制、加强“预防性生态司法”制度建设等工作,逐步建立了涉生态案件案前精准预防、案中依法审理、案后生态修复的“全链条”工作体系,为减少相关案件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坚定了他以法为剑、守绿为民的信心和决心。

心系群众 解纷有方

审判工作千难万难,保证案结事了人和最难。在长期的基层审判实践中,最怕审理扯不清的“家务事”,但是萦绕在群众心中的矛盾症结往往多是繁杂的“家务事”。

家住浦城县某乡镇的王某福、王某喜是同胞兄弟,二人2003年承包经营的林地互相毗邻,但双方对林地界限却各有说法,因此积怨近10年。2015年以来,弟弟王某喜数次在林地边界处砍伐毛竹和杉木,哥哥王某福得知后心生不满便一纸诉状递交到了法院。承办该案的正是姚胜宇,这起亲兄弟想通过法律渠道“明算账”的案件,如果按照普通审理流程,案件可结,但矛盾难解,如何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成为姚胜宇心中的一道“思考题”。

办案过程中,姚胜宇本着调解优先原则,邀请县林业技术人员对涉案林地实地勘验,查明王某喜砍伐的杉木在其承包林地内,砍伐的部分毛竹在王某福承包林地内。有了充分有力的证据,加上法院、林业主管部门、村委会多方协调,兄弟俩终于算清了“账”,解开了揪心10年的症结,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