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精准施策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
开展司法救助 检察温度暖人心 今年7月,在一场司法救助听证会后,思明区检察院充分听取听证意见,依法对申请人闫某决定予以救助10万余元。“谢谢!真是太感谢了,我本来已经都绝望了,还好有你们这么用心尽心帮我,谢谢!”申请人闫某多次对办案人员鞠躬表示感谢。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渠道,不仅能发挥救急救困的作用,还能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该院制定《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救助方式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辅之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并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 该《细则》还明确办案部门应对个案司法救助线索逐一筛查——控告申诉部门应定期开展司法救助线索摸排,业务部门需将办案中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而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对救助情形认定存在较大争议、有重大社会影响等5类情形可召开听证会,促进公平、公正、合理、及时救助。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控申部门在日常接访过程中,主动探索是否存在司法救助线索,并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对其予以重点救助、及时救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陈靓蓉 蔡银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