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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检察机关擦亮司法为民的检察底色

2022-01-07 12:44: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踔厉奋发映检心 笃行不怠绘新篇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7日讯 五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1万件,办案量占全省1/4;检察业务取得新进步,21项业务指标居全省首位;检察队伍呈现新风貌,获省级以上各类表彰802次。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亲清护企”作为全省唯一推荐品牌,荣膺2021年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之首。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美满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代表,荣膺“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1年度法治人物”称号……一个个数字背后,一项项荣誉面前,是一位位泉检人奔走在维护公平正义路上的坚定身影。

泉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吴美满获评“2021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日月如流,五年转瞬。过去五年,泉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提升。

以检察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超越

砥砺前行,稳中求进。泉州市检察机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行动,结合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出台“十五条意见”,为全市创新发展“晋江经验”、跑出勇当主力军加速度贡献法治力量。

五年深耕,“亲清护企”已成为泉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张名片,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泉州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与工商联、税务局建立协作护企机制;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出台政策,允许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跨市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厚爱”的同时落实“严管”,试点企业合规改革,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整改落实。晋江市检察院牵头26家单位在全国首创建立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帮助企业把涉法经营风险防患于未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泉州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扎实推进,办理全省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泉州市检察院扫黑办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泉州市检察机关一直思考的问题。为此,泉州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保护“泉州智造”力度,针对知识产权维权难、慢、贵问题,牵头建立快速维权协作机制、泉商品牌保护联盟,侵权投诉处理从最快3天缩短至3小时。

泉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实际,找准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全力参与金融风险防控,起诉各类金融犯罪2494人,办理全国首例“零口供”内幕交易案、全省首例“自洗钱”案;服务脱贫攻坚,落实兜底保障,向247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8万元;以公益诉讼助推乡村建设,督促整改农村旱厕1.4万多座,入选全国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盯住农民工“烦薪事”,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01人,支持农民工起诉357件;攻坚污染防治,督促补植复绿3325亩,追缴修复费用5200余万元,让违法者为恢复环境“埋单”;在全国率先建立“检察院与河长办”联合执法监督机制,推动解决一批河湖治理难题;建设5个生态保护联盟,跨域守护一城山水。

“河清海晏、朗朗乾坤”,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力量,泉州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专项斗争,起诉黑恶势力犯罪1614人,并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60份,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