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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司法为民无止境

2022-01-07 13:11: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司法为民有温度

“因为事故,我舅舅下半辈子都得在轮椅上度过,这笔赔偿款对他来说很重要,现在终于有了着落,谢谢你们!”

原来,申请执行人吴某荣和被执行人林某春是永安市西洋镇某村的一对邻居。2018年9月,吴某荣受雇于林某春,在某铁路公司位于永安市西洋镇承建的铁路隧道内从事施工垃圾的清理工作时受伤。经鉴定,吴某荣的损伤程度为二级伤残。因索要赔偿无果后,吴某荣将林某春及铁路公司一并诉至永安法院。

2019年9月,该案经永安法院调解,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但在此后的两年时间内,吴某荣虽领到大部分的赔偿款,但林某春理应赔偿的25万元余款却迟迟无法到位。

2021年9月13日,吴某荣因出行不便,遂委托自己的外甥到永安法院立案大厅咨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事宜。该院立案庭干警了解到吴某荣的具体情况后,于次日上午来到吴某荣家中为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立案成功当天,永安法院立案庭就将该案移送至执行局办理。在执行局的调解下,被执行人林某春答应于两年内分期向申请执行人吴某荣支付25万元全额赔偿款。

近年来,永安法院不断升级诉讼服务质量与水平,探索特殊群体定制式诉讼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夜间、入户立案、方言翻译、“一对一”导诉等服务900余人次,获得群众好评。此外,永安法院还从提交预留账户、登记台账、审核流转等各流程对工作职责进行细化明确,减轻以往退费层层审批为当事人带来的奔波诉累。

“司法为民永远都是进行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永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建武表示,在致力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永安法院的脚步始终坚定。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王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