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动”跑出兑现权益“加速度”
永春法院探索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处置特色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4日讯 “辛辛苦苦养的鸡鸭一夜就没了,幸好有你们帮我们讨回损失的钱,还给我们送到村里来,真的太感谢了!”近日,永春法院对执行到位的多起刑事涉财产执行案退赔款集中发放,一起盗窃家禽案的受害人余某宝拿到钱后感激地说。 这是永春法院加大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力度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缩影。 一直以来,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案件是法院执行工作中“难啃的骨头”。永春法院不断探索新举措,通过刑执联动、庭所联动、侦执联动“三联动”,跑出兑现“真金白银”的“加速度”,走出了一条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处置的特色路子。 刑执联动 提高退赔率 “刑事案件的退赔款能否执行到位,直接关系到受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法律的权威”“但刑事退赔案的被执行人一般都入狱服刑了,大多数名下又没财产,很是棘手”“我觉得我们可以借外力巧解刑事退赔案件的执行难题”……2021年9月12日,在业务交流研讨会上,刑事庭与执行局干警对刑事退赔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刑事庭与执行局一起开展交流学习会,这是永春法院的常态化动作。 “在审判阶段对被告人的家属做动员工作,由家属代为缴纳退赔款,可以明显提高刑事案件涉财产执行的到位金额,因为在量刑上可减轻处罚、在服刑期间又是减刑的前提条件,对被执行人有利同时又可让被害人及时获得经济上的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因刑事行为所受到的伤害。”在交流中,通过对移送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标的到位率的分析,干警们一致认为。 为此,永春法院刑事庭在审判阶段便积极做好对被告人的家属做动员工作,通过刑执联动,有效提高了刑事涉财产案件的退赔率。 庭所联动 提高发放率 退赔款执行到位后,如何加速发放,早日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永春法院巧妙依托“135庭所共建”机制,对群体性退赔案款实现较快发放。 被告人冉某林、郭某明、陈某灿因在多个乡镇流窜作案偷盗村民饲养的鸡鸭、竹鼠等家禽,被永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相应的刑罚,同时法院责令三名被告人共同退赔被害村民余某宝等58人因家禽丢失造成的损失22847.5元。判决生效后,案件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中一名被执行人账户有存款后及时采取冻结、划拨措施,追回余某宝等58人的退赔款22847.5元。 该案中,受害人受损金额不高且大部分年纪较大,住所分散在东平镇、岵山镇和桃城镇的多个村落,出行不方便,加剧不愿受领意向。鉴于此,执行局依托乡镇司法所联系各村委,将执行款发放点下沉到各村部或相对集中的角落,两天内完成58个被害人的退赔款发放工作。 非法集资案、家禽盗窃案、工人工资纠纷案等群体性案件在日常时有发生,受害人分散在各个乡镇村落,永春法院依托“135庭所共建”机制,将执行款发放下沉到受害人所在村居,实现了退赔案款的高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