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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检察院:小建议促成大治理

2022-02-25 13:52: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建议赋能美好生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5日讯 辖区一KTV场所存在雇佣童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管理人员加强把关和整改;公司非法将营业执照、公章、对公账户银行卡等全部出售给他人,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查处,及时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这是2021年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发挥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些“片段”。

近年来,思明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和司法公正理念,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构建多维监督格局,用一份份《检察建议书》为厦门这座城市的美好生活赋能。尤其是在2021年,该院共制发检察建议45份,相比2020年增长了115%,制发量位列全市各区院之首。

检护青春:以检察建议为抓手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并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延伸监督触角,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1年3月,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时,该院发现某娱乐公司所经营的KTV存在雇佣童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违法行为。“雇佣童工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的规定。”承办检察官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为此,该院向某娱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管理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雇佣员工时加强年龄信息审核,做好用工登记;严把人员进入关,依法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进入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

刑行衔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发挥检察机关监督合力

违法转让银行卡、营业执照等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的一环。2021年,该院检察官在承办一起案件时,发现被告人袁某注册登记了6家公司,而后将营业执照、公章、对公账户银行卡等全部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袁某的行为因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

经审查发现,在判决生效2个多月后,袁某注册登记的这些公司仍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为此,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袁某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查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6家公司的营业执照被不法分子利用。

检察建议不是“一发了之”,其作用的发挥还需各方配合。过去一年,该院密切刑检部门与民行部门之间的配合,在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线索中发现了违法转让营业执照行为未被行政处罚的情形,为此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依法查处,并向金融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增强“断卡行动”合力,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