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福建样本”
善意执行 画出各方利益最大“同心圆” “鉴于被执行人信用评分达85分,且有意愿达成和解,而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将影响企业经营,甚至导致公司150余名员工下岗、上百家供应链公司及加工厂利益受损,法院建议申请人可以考虑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解决。”2021年4月,在办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蔡海峰经过走访调查被执行企业具体情况,及时向申请人石狮某银行阐明利弊,建议其与被执行人某服装织造公司、某服饰制造公司通过协商化解欠款纠纷。 在案件承办人的循循善诱和不懈努力下,通过多次洽谈,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签订了和解协议,在维护申请人权益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保障了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优化善意文明执行,坚持正向引导,精准审慎采取执行措施,助推诚信体系建设,是石狮法院的一贯做法。 该院秉持“因企制宜”“放水养鱼”理念,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行动,构建“司法+征信”评分机制、信用分级惩戒机制、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等善意执行机制,灵活采取预罚款、暂缓执行、活封活扣等善意执行措施,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切实做到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 2021年以来,共对被执行人信用修复118人次、暂缓执行7件次,促成执行和解和自动履行6258件,为7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18.5万元,执行工作满意率和认同度明显上升,执行局荣获“福建省五一先锋号”等多项荣誉。 “我们将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将执行‘质效指标’转化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努力为石狮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石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德育如是说道。 (本报记者 叶永坚 通讯员 林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