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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

2022-03-11 10:33: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1日讯 “148”,谐音“要司法”,寓意群众遇到法律方面的困难与问题,可以找司法行政机关求助。

自1998年成立“148”以来,福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立足职能,探索实践,推动“148”工作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福建特色的“148”为民服务之路……

源起,着力守好“148”为民服务的初心

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1998年,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福建省启动“148”试点工作。1999年,全省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开启了法律服务便民之门。据不完全统计,“148”热线开通仅一年,全省就受理法律事务3万余件,实实在在为群众开辟出一条排忧解难的温暖热线。

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对此作出专门批示。“148”工作被福建省委、省政府纳入年度15个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殷殷嘱托直抵人心,切切期望催人奋进。

在以后的十几年中,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要求,成立“一把手”挂帅、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参与的“148”指挥中心,部署开展“148”法律服务比数量、比质量、比形象“三比”等活动,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热情、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148”职能由单纯的接听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不断拓展到包含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考试等在内的各项司法行政业务,“148”真正让百姓得到了实惠,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一直以来,我们都致力于为老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成效”。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

守正,大力拓宽“148”为民服务的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为此,省司法厅党委先后多次在福州、泉州、厦门、南平等地召开现场会,制定下发一系列重要文件,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拓展“148”法律服务职能。2018年底,全省建成86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0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6762个村(社区)法律服务点,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面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上线运行了“12348福建法网”,全年累计为广大群众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34万件、公证55.49万件、司法鉴定6.5万件、法律援助4.15万件。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同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公共法律服务事业进入了加快发展、全面提升的新阶段。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融入大局,忠诚履职尽责。

2019年,聚焦创新创业创造,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聚焦闽台融合发展,设立全国首家大陆与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聚焦老区苏区和困难特殊人群,深入开展“助力脱贫攻坚”“根治农民工欠薪”等公益法律服务……

2020年,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三大平台”融合升级,热线平台接听咨询服务18.2万人次,群众参评率和满意率居全国前列……

2021年,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全省律师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若干意见》,牵头建立“福建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建全国首批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6家;创新打造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全省有61个单位和48名个人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20.6万件;接听解答群众咨询25.71万人次,满意率99.7%;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1万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5.7亿元;推行学历、学位等四类公证“全国通办”“省内通办”,办理公证46万件、司法鉴定11.2万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193项结果材料和331项申请材料全部完成电子证照配置,省级5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系统内多家单位获评“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先进集体”“全国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荣誉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