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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检察院集中发出10份“督促监护令”

2022-03-18 10:47: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在一起欺凌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面对法律意识淡薄的未成年施害者,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探索跨市协作,开展督促监护和家庭教育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8日讯 施害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面对这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未成年人,如何进行帮教和挽救?3月11日上午,10份沉甸甸的“督促监护令”跨越100多公里的距离,从厦门市思明区来到漳州市平和县。一场厦漳两市之间多部门协作的督促监护暨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工作会拉开帷幕。

这不仅是厦门市检察机关首次探索跨市合作,开展督促监护和家庭教育工作;也是截至目前厦门市在单案中发出“督促监护令”数量最多的一个案件。

施害者未达刑事责任年龄

帮教挽救迫在眉睫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欺凌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4名被告人已受到法院的一审判决,其余10名施害者因案发时均在12-15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从办案之初就开始考虑,对这些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应该怎么帮教和挽救。一方面,这些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实施欺凌的严重违法性没有认知;另一方面,家庭监护存在缺失,家长不会管、管不够。”承办检察官表示,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了监护人“依法带娃”的职责,也明确了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各部门单位的职责。

为此,思明区检察院决定对10名未成年施害者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摆正思想、改正错误。

联动当地四部门

“近身”督促确保落实

这10名未成年施害者目前居住在漳州市平和县和漳浦县。“督促监护令”的发出,关键在于落实,跨地市、多部门联动成为必要。

经由省、市检察院的指导、协调,思明区检察院与平和县检察院的两个未检部门深度对接,围绕如何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开展临界预防和法治教育,并对今后如何监督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等议题反复协商。平和县检察院也召集县教育局、公安局、妇联等单位协同参与,做好“近身”督促。

在工作会上,思明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首先结合案情对涉案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10名未成年人展开临界犯罪预防法治教育。检察官从案件社会危害性、造成严重后果等方面分析了所实施行为的严重违法性,结合已被判处刑罚的4名被告人在看守所里痛哭流涕、悔恨莫及的近况,深刻阐释树立守法意识、对法律心存敬畏之心的重要性。

随后,检察官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并向10名未成年施害者的家长当场送达。督促令要求家长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互相推脱教育、监护责任;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督促未成年人学法、知法、用法;配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教育局、妇联等有关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心理咨询机构,落实具体监护举措,帮助未成年人完成心理辅导或者其他适当的帮教措施。

平和县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妇联等单位均表示,将积极协同确保“督促监护令”的落实。如,引导孩子尽快回归校园生活,完成课业;发挥专业志愿者的力量,持续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