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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件检察建议守好“生态绿”

2022-03-29 17:29: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莆田市检察机关积极筑牢生态司法保护最后一道防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9日讯 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行政机关发出环境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90件,推动行政机关采取公益保护措施172件,湄洲岛非法采砂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这是莆田市检察机关着力筑牢生态司法保护最后一道防线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目标导向、品牌导向、机制导向、共赢导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服务大局有担当

莆田市检察院围绕莆田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盯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总目标,制定《开展2021年“一溪一库”环境治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开展2021年“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谋划“木兰溪源头、城市绿心、东圳库区、蓝色海湾、滩涂湿地”五大区域特色公益保护新格局。

同时建立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对木兰溪流域全覆盖摸排,梳理影响行洪安全、渠道灌溉、侵占河道、污水治理等突出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8份,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1公里,清除违法堆放各类固体废物180余吨。

“此外,我们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区域性问题,部署开展黑臭水体‘小专项’监督活动,以个案办理推动系统治理,形成类案监督有效示范。”莆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秀冰表示。

调查办案有魄力

2021年6月,荔城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城市绿心荔枝林带约4730株古树纳入普查范围,并列入全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数据库,促进部分被破坏古树采取抢救复壮措施,留住“荔林水乡”特色风貌。

围绕莆田重要生态系统修复保护,莆田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绿水青山、碧海蓝天。

除了上述保护“城市绿心”,留住“荔林水乡”特色风貌外,莆田市检察机关还积极保护“饮水安全”,持续开展东圳水库饮用水资源专项监督活动,着力破解部分村居存在果林种植、畜禽养殖等可能导致水体富营养化问题。共督促拆除非法畜禽养殖圈舍15处,水源保护区内放养畜禽等活动明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此外,莆田检察机关严格贯彻《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依法建议职能部门开展海上养殖非法拉网整治工作,推动养殖户限时清理,助力保护生态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