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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创新“一月一考评”制度的这一年

2022-04-08 15:39: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全新制度 专项清单 积分考核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8日讯 被推荐为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涌现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后生仔突击队”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个案例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 2021年以来,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创新“一月一考评”制度,成功为检察工作赋能。一年来,各项荣誉纷至沓来,亮点工作不断涌现。

全新制度明确方向

2020年4月,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清流县检察院结合小院实际,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小专项”工作,注重服务大局和重点工作的指标设置,突出对工作质效的考评,制定“一月一考评”工作机制。

每月由干警向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考核组汇报工作,搭建起常态化研究工作、分析问题和反馈成绩的平台,推动了实绩动态跟踪。“在汇报过程中,检察长认真了解我们的业务进展,并提出不同建议,让检察工作更加细致地落到实处。”清流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刘珍告诉记者,根据检察长提出的发散性办案思维要求,对铝灰专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延伸,最终除了向不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之外,还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完善专项工作。

如今的清流检察院,工作院里“晒”,优劣大家评,把“在‘打分’中推动干警追补短板,在‘比晒’中鞭策干警追比差距”的工作理念体现到基层检察工作中,不断推动全院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自从有了考评制度之后,我们养成了定期复盘工作的习惯,在自省中发现问题,并产生无穷的工作动力。”说起“一月一考评”制度实施一年来的感受刘珍感触很深。

专项清单提质增效

如何做到“考之有度”?“考评摒弃以往以数量为王的思路,突出质效的理念,推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清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健斌如是说。

该院针对“一月一考评”考核情况,对指标和工作思路及时调整。通过将重点任务、难点工作确定为“小专项”进行项目攻坚,清单式推进“小专项”活动,切实扭转就案办案、案件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防治未成年人性侵社会综合治理专项办理三明市首例未成年人“等”外公益诉讼案件;专项推动未检干警经过考核,成立全市首批“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庭院边坡治理专项解决了困扰多年的边坡地质灾害问题,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一年,“小专项”活动的推动,进一步破解清流检察院检察工作任务繁杂、工作量不均衡等问题,成为强化该院检察工作实效、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抓手,是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规律、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益探索。

此外,该院还在“一月一考评”考核通报中汇总通报全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数、个人工作业绩等数据,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反映一年来全院检察工作情况,为进一步优化检察管理、提升工作质效提供直观可靠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