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检察蓝”守护河畅水清

2022-04-13 15:19: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宁德市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三巡”机制做好“水文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3日讯  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常态巡、专项巡、回头巡”生态“司法三巡”机制,聚焦河湖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湖流域重点难点问题,落实落细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水环境、水生态司法保护力度,以“检察蓝”守护河畅水清。

司法“专项巡”

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修复

2021年4月,就网民反映的当地河道毒鱼事件,寿宁县检察院主动回应,能动履职,及时全面走访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寿宁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网鱼等违反犯罪行为的通告》,全面开展专项治理,依法打击电毒炸鱼、非法网鱼等违法犯罪行为。

这是宁德市检察机关司法“专项巡”活动的一个缩影。通过专项监督,对流域电毒炸鱼、无序放生、水浮莲蔓生、畜禽养殖污染、河道违建等问题开展专项巡查。

2021年,通过“专项巡”活动,福鼎市检察院针对违规、无序“放生”致大面积鱼类死亡、破坏河湖水环境等问题依法立案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在部分河道旁增设“禁止放生”通告牌,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道放生行为的通告》,引导社会各界科学合理开展放生;屏南县检察院针对辖区河段被大面积水浮莲覆盖影响河流水质、行洪问题予以监督,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130亩,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00余吨;古田县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闽江古田段养殖网箱整治,推动签订退养协议681户,清退养殖网箱54万多平方米,完成升级改造2万6千平方米。

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河案件35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以诉前圆桌会议、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整改,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司法“回头巡”

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水域监管

阳春三月,宁德市检察院、蕉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们就霍童溪流域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情况开展“回头巡”活动。只见霍童溪碧波荡漾,蓝天白云、两岸桃花朵朵盛开,一片春意盎然。

蕉城区检察院生态检察部检察官介绍,本次“回头巡”,重点走访查看了霍童溪沿线占河违建设施拆除、沙场整改、库区养殖清理清退、生猪养殖整改等情况。

2021年,蕉城区检察院聚焦霍童溪水域保护,跟踪监督占用河道、非法排污、乱堆垃圾等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延伸监督链条,针对辖区乡镇个人私设简易养猪场,导致养殖污水及畜禽粪便直排入水污染饮用水源地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养殖行监管,并履行对畜禽养殖废物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河道定期巡查、水体日常检查等监管职责。

经过一年的整治。检察官们在“回头巡”中看到,霍童溪水域相关位置新建了多处隔离网、立起了宣传警示牌,建筑废料、装修垃圾、生活废弃物等也得到了及时清除。